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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稅新制度自用住宅減免公告

 

房地合一稅新制度自用住宅減免條件:(1)個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六年於該房屋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2)所得額400萬以下免稅,超過部分按優惠稅率10%課稅。(3)6年內以1次為限。南區國稅局佳里稽徵所 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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