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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114年4月18日修正「農產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第六點第五款所定受災地鄉(鎮、市、區)公所得免實地勘查之種植客觀證明文件」公告。詳細請詳附件公告。

依據農業部114年4月18日農糧字第1141108673A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