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文蛤災害補助

主旨:公告臺南市七股區、北門區、安南區及將軍區養殖文蛤為辦理112年5月上旬旱災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請七股區、北門區、及將軍區公所自112年5月25日起至112年6月3日止,受理漁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現金救助地區及項目如下:
(一)地區:臺南市七股區、北門區、安南區及將軍區。
(二)救助項目: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文蛤」救助額度為標準,每公項新臺幣11萬8,000元。

二、受理期限及程序:

(一)自112年5月25日起至112年6月3日止,請公告地區區公所受理漁民申請,並依公告事項及本辦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九條規定辦理。
(二)例假日照常受理申請,請宣導受災漁民周知。


三、辦理現金救助部分:

(一)救助對象應為實際從事漁作生產之自然人,且無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所定情事。
(二)申報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該救助項目之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漁產品於同產李、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