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11月14日農防字第1111489871A號函及「農藥管理法」第18條第1項規定辦理。二、本案具對外效力,屬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所列7種名稱以外之法規命令。三、隨函檢附公告1份,以供卓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