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邇來晝夜溫差大已接近候鳥來臺度冬季節,為防範經候鳥遷徙導致境外新型家禽流行性感冒病毒入侵我國禽場情事發生,重申養禽場應遵守「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請養禽業者依下列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111年9月13日防檢一字第1111472207號函辦理。
二、今(111)年迄今全臺共發生24場禽流感案例,請養禽業者需落實各項生物安全措施,以降低禽流感發生及傳播風險。
三、請協助輔導及轉知所轄(屬)養禽業者配合辦理下列重點事項:
(一)依天候狀況適時開啟禽舍保溫及防風設備。
(二)加強禽舍防鳥設施,避免家禽與候(野)鳥接觸,防堵犬貓等進入禽場,以及強化野鼠與蚊蠅等病媒防治措施。
(三)落實人員及車輛門禁管制,人員、車輛、箱籠及器具進出禽場時應澈底消毒。
(四)避免不同批次及禽種之家禽混合飼養。
(五)避免密飼,以減少禽隻發生緊迫,增加罹病風險。
(六)禽場內禽隻如有罹患、疑患動物傳染病或病因不明而死亡時,應儘速向禽場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報告,切勿隨意棄置。
(七)禁止使用非法動物用藥物、血清及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