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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驗證費用補助作業須知業於113年8月7日農糧企字第1131109493號函訂定,主要補助對象為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通過產銷履歷農糧產品生產過程(未包含農糧加工、分裝及流通過程)驗證之農產品經營者,補助項目為驗證費、檢驗費、資訊服務專員臨時工資、資訊設備費。申請人須於農糧署「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驗證補助申請及審查作業系統」(下稱驗證補助系統)確認產銷履歷驗證電子證明,並上傳存摺封面後,登打「產銷履歷農糧產品驗證費及檢驗費補助申請書」」印出簽章並檢附所需資料,依驗證品項向戶籍所在地、設立登記或商業登記地址所在地之審查單位申請(下稱所轄審查單位)(相關申請流程請詳見附件)。

一、依據農業部農糧署113年8月7日農糧企字第1131109493號函辦理。

二、檢附旨揭須知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