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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米颱風-臺南市政府淹水救助申請說明

協助重建家園,受災戶加碼補助方案

淹水50公分以上住戶,台南市府加碼至1.5萬元,加上中央加發每戶2萬元,共計每戶慰助金3.5萬元。

若具有中低收入戶身分,中央再加發1萬元,共計4.5萬元。

淹水20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的住戶,市府加碼提供每戶5千元的慰助金;若為中低收入戶,除了市府加碼補助的5千元,另有中央加發1萬元,共計1.5萬元

泡水汽、機車補助

汽車受損維修超過2萬元者可補助2萬元,機車受損維修超過2千元者可補助2千元,只要檢具收據或其他足資證明之資料即可申請補助。

申請方式與地點

務必先拍照存證,以利後續申請

為了便利民眾,受災區之區公所設有單一窗口,民眾即日起可至淹水區域的區公所填寫申請書,並檢具相關證明。

淹水住戶請檢具例如淹水照片、行車紀錄、監視器紀錄、或其他足資證明之資料等。

泡水車輛請檢具例如維修收據或證明、或其他足資證明之資料等,以利加快勘查、審核速度,早日領取核撥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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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農、漁、畜牧業風災農損申請,請民眾儘可能拍照存證並向轄區區公所通報災損情況,區公所將會匯整速報資料,以便後續勘災申請救助。

而災後租稅減免,請記得於30日內向財稅局或國稅局申請 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 ,或多加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