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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告(113年3月28日院臺財字第1130003941號),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四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機動調減進口黃豆、小麥、玉米3項貨物應徵之營業稅100%。

一、依據農業部113年4月2日農牧字第1130042422號函辦理。
二、隨函檢附行政院113年3月28日院臺財字第1130003941號公告及農業部函各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