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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為利明(113)年度辦理優質營農環境專區(農業經營專區)計畫之先期作業,訂於本(112)年11月3日及11月17日舉辦教育訓練課程,歡迎有意願執行計畫農民團體報名參加

一、為利銜接國土計畫,並結合農地利用綜合規劃引導優質農業集中發展,旨揭計畫規劃於農村再生社區周邊大面積且坵塊毗連完整之農業生產區域,透過公所及農民團體擔任經營主體整合農民意願,予以建置農業經營專區(以下簡稱專區),並輔導專區核心作物發展為領頭羊角色,建立標準化生產作業規範,引導農產品通過產銷履歷及有機等安全驗證,同時建立契作管理機制,協助拓展農產品通路,藉以發展經營主體之經濟事業,提升農民收益及農產業競爭力,兼顧優良農地維護、農村環境宜居及農產業永續均衡發展。
二、考量計畫執行成效,針對明年度新申請旨揭計畫者,須先參加本次教育訓練,始具備研提計畫資格,考量轄內農地利用綜合規劃、農產業空間佈建情形及農村地區產業發展需求,請意願執行旨揭計畫之公所及農民團體,依簡章說明(如附件1)於112年10月30日前完成報名,並共同派員參加訓練;又已實地推廣說明或推薦之公所及農會(如正本所列),亦請通知依簡章說明完成報名及參加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