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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員山鄉鄉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三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第二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三條修正條文令、公告、總說明、修正條文對照表及全部條文各1份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32條暨宜蘭縣員山鄉民代表會第22屆第4次臨時會議決通過及宜蘭縣政府112年10月17日府授財稅公字第1120021714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