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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部業於112年10月12日公告臺南市北門區、將軍區及學甲區為辦理洋香瓜112年小犬颱風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交下農業部112年10月12日農授金字第1125085270B號函辦理。
二、檢送農業部112年10月12日農授金字第1125085270A號公告影本如附,其中附件1「農業天然災害受災證明書」,請貴所使用新表格(112年8月1日修正版)。
三、另上揭公告地區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如有受災,可依「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要點」規定,於農業部公告之翌日起15日內,檢具相關文件申貸復耕、復建所需資金,貸款利率依中華郵政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585%機動計息(目前為年息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