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2年3月6日農輔字第1120022413號公告辦理。二、受理申請期限及時間:即日起至3月16日止(例假日照常受理,中午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三、檢附公告乙份,惠請張貼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