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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推動智能防災設施型農業計畫補助原則」,歡迎農友依所需項目申請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112年2月17日農糧南生字第1121170137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期程為112至115年,受理方式採隨到隨辦,另依通過預算、申請情形及經費執行等滾動檢討截止日期。
三、本(112)年度新增「溫網室擋水設施」,請貴單位輔導農友按規範所訂補助規格施作,另依據「研商112年度溫網室相關計畫研提規範會議」會議紀錄,「溫網室擋水設施」施設位置及驗收方式注意事項如下:
(一)興設位置為結合溫網室設施或位於周圍,倘結合溫網室則需依規定申請溫網室容許使用並依地方政府建管單位規定辦理;位於溫網室設施周圍參考農委會104年8月19日農授糧字第1040723543號函得以「其他農作產銷設施-其他」細目提出容許使用申請。
(二)另為避免設置高度過高影響植株光照,高度至少60公分,建議最高不得超過80公分。
(三)驗收高度以擋水設施內側地面或土面壓實後量測,得隨機取3-5處量測後取均值。
四、另依前揭會議決議,考量推動產銷履歷和有機驗證為農糧署施政主軸,申請前揭計畫蔬菜、果樹及菇類產業「結構型鋼骨溫網室」設施之土地,須於核銷前取得產銷履歷或有機驗證(含轉型期)證書,請農民注意辦理。
五、至農業設施溫網室資訊管理平台操作方式及問題,請洽凌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聯絡電話:07-9703898)。
六、檢附農糧署南區分署原函、旨揭補助原則及溫網室設施環境控制及生產設備補助參考圖說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