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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經濟經營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第四點、第五點、第二點附表、第四點附件一、附件二、附件四、附件五、附件六及第五點附件七,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12年1月16日以農授林務字第1111740675號令修正發布,公告發布令及行政規則規定各1份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2年1月16日農授林務字第1111740675A號書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內容為增加森林副產物申請品項「馬藍」、「天仙果」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