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灣臺地方檢察署111年10月14日南檢文護字第11119501060號函辦理。 二、旨揭影片業於111年10月5日辦理首映會,二部影片均取材自真實案例,提供國台客三種語言版本三、相關內容請參閱法務部反賄選宣導影片網站:https://www.moj.gov.tw/2204/2771/45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