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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省工及碳匯農機補助實施計畫」一份,為保障農民權益,請農民依期限申請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以下簡稱農糧署)111年10月11日農糧資字第1111070804A號函辦理。
二、旨揭補助計畫含省工農業機械、新研發農機及碳匯農機等補助措施,相關內容詳如實施計畫,本(111)年實施期間如下:
(一)農民申請期間:10月13日至11月10日止。
(二)補助款申領期間:11月11日至12月10日止。
三、計畫相關資訊及表格置於農糧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afa.gov.tw/)111年農機補助專區供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