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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以下稱水產試驗所)提供可技轉養殖物種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111年10月5日漁四字第1111348191號函辦理。
二、水產試驗所為提供我國多元養殖物種,持續辦理繁養殖技術研發及建立,提供旨揭鋸緣青蟹及象牙鳳螺相關資料,請各區公所協助宣導周知轄內漁民如有養殖需求,可逕洽水產試驗所相關中心以技術轉移模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