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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3月下旬霪雨造成農業災害,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同意嘉義縣布袋鎮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項目︰荔枝及龍眼,有需求之農民於期限內至嘉義縣布袋鎮公所農業課申報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5月18日農糧字第1111010928號及農授金字第1115084577號公告辦理。
二、受理申報時間︰自111年5月19日至5月30日止,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止(假日照常受理),逾期恕不予受理。
三、救助對象為合於「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且辦理現金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長期作農產品於同曆年,救助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