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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報相關單位核准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104年1月1日起,民國85年次出生男子已屆19歲,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國應經核准。關於役齡男子出國(包括進修、遊學或觀光)的相關事宜,請逕向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業務資訊-下載服務-常備兵徵集類,可供下載役男出境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