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考工具書、當期期刊、報紙等,列為不外借的圖書資料,除特別規定外,僅限館內閱覽,其餘圖書資料均可外借。
2.外借圖書資料請示本人借閱證。借閱證僅供本人使用不得轉借(讓)。
3.外借數量:成人卡、兒童卡一律圖書10冊、過期期刊3冊、視聽資料2片。
4.外借期限:圖書30天,過期期刊14天,可辦理續借,圖書可辦理預約手續。
5.圖書預約:所需圖書已被借,可利用線上共用目錄查詢系統(OPAC)自行預約登記。
6.逾期歸還,每逾期1天停借3天,依此類推 (1乘以3等於3 …2乘以3等於6……)。
7.只要在某一連線館違規、停借,所有連線館,皆不能再借閱圖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