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CEDAW宣導媒材】同性配偶與異性配偶享有相同收養子女之權利

CEDAW第16條第1項:(d)不論婚姻狀況如何,在有關子女的事務上,作為父母親有相同的權利和義務。但在任何情形下,均應以子女的利益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