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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CEDAW宣導】性別教育及婚姻教育

CEDAW第21號 一般性建議

不分性別在社會和家庭中享有平等的人權;不論在家務分工、教養子女等家庭任務及婚姻中財產分配、繼承權益等均享有平等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