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建構健康友善之職場環境,落實公務人員保障法第19條、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第3條、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各機關自訂之職場霸凌及性騷擾防治相關處理機制,請各主管多加關心同仁,重視機關和諧及相互尊重,避免發生職場霸凌或性騷擾情事。檢附「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建議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