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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4月公務機密維護宣導-新聞分享(洩漏急救個資給葬儀業者 消防員保證不再犯獲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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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4月公務機密維護宣導-新聞分享(洩漏急救個資給葬儀業者 消防員保證不再犯獲緩起訴)

2017-04-07

 


摘錄內容:
高雄市有葬儀業者為搶生意,利用和黃姓消防員到旗津吃海鮮餐敘時,希望黃男提供第一手急救無效的死者個資,黃一時失慮,涉嫌洩漏3件個資,遭廉政署查獲送辦;黃男向檢察官表示「保證不再犯」,近日獲檢方「緩起訴」,但須寫悔過書,並向公庫支付3萬元。


案經廉政署查獲,將黃男以洩漏非國防以外秘密、瀆職罪移送高雄地檢署,黃男在檢方偵查時坦承犯行,但保證不再犯,檢方因此諭知緩起訴一年,須寫悔過書、交付公庫3萬元。

 

 

(新聞連結及完整內容: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21188)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106.03.30電子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