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
83年次至92年次役男須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且尚未列入梯次徵集對 象,有短期生涯規劃因素,希望延緩入營服役者(已列入梯次徵集者,不得申請延緩入營)。
二、申請作業:一律採網路申請方式辦理。
(一)網路申請(含放棄):
110年7月1日上午10時起至110年12月30日下午5時以前,至內政部役政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ca.gov.tw)/主題單元(最新消息下方)「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延緩入營申請作業」,或由各直轄巿、縣(巿)政府全球資訊網進入申請系統,完成
網路申請並取得申請序號。
(二)完成網路申請作業,由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審核後,核予延緩入營。
三、預判入營期間:
依歷年徵集狀況推估,110年各軍種兵科延緩入營時程,海軍及空軍預判於111年2月以後;陸軍預判於111年3月以後,入營月份會因各軍種兵科申請人數多寡及訓練流路而定,欲申請者應審慎考量。徵集令最晚於入營10日前由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送達,實際入營日期依收到徵集令所載日期為準。
四、役男入營順序:
入營順序依照延緩入營待徵集役男之出生年次先後,同年次者再依抽籤日期先後,同日抽籤者再依軍種兵科籤號順序,按國防部排定各梯次徵集訓量,分梯次安排役男入營服役。
五、注意事項:
(一)延畢役男或110年9月繼續升學役男無須提出申請延緩入營。請於開學後依學校規定辦理註冊,由就讀學校報送延長修業名冊或在學緩徵名冊即可緩徵。
(二)役男申請延緩入營後欲放棄者,應於110年12月30日下午5點以前至「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延緩入營申請作業」,完成放棄延緩入營網路申請,且當年度不得再申請延緩入營,請務必審慎考慮;逾申請期限不得放棄延緩入營。
以上申辦事項,如仍有疑義,請向直轄巿、縣(巿)政府或鄉(鎮、巿、區)公所兵役單位洽詢
臺南市北門區公所民政及人文課洽詢電話:06-786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