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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役男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6月可畢業優先入營」申請須知

一、申請對象:

83年次至92年次役男須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且尚未列入梯次徵集對象, 110年6月30日以前可畢業(含休、退學)在學緩徵原因消滅,無繼續升學意願,希望能優先入營服役。

二、申請作業:一律採網路申請方式辦理。

         (一)網路申請:

110年5月17日上午10時起至110年6月15日下午5時以前,至內政部役政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ca.gov.tw/)主題單元(最新消息下方)「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6月可畢業優先入營申請作業」,或由各直轄巿、縣(巿)政府全球資訊網進入申請系統,完成網路申請並取得申請序號,即完成申請。(無須繳交畢業證明文件)

(二)完成網路申請作業,由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審核後,核予優先入營。

三、預判入營期間:

預判申請優先入營期間,海軍艦艇兵及空軍110年7月至110年10月,海軍陸戰隊110年7月至110年11月,陸軍110年9月至110年12月;入營月份會因各軍種兵科申請人數多寡及訓練流路而定,徵集令最晚於入營10日前由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送達,實際入營日期依收到徵集令所載日期為準。

 四、役男入營順序:

 入營順序依照優先入營待徵集役男之出生年次先後,同年次者再依抽籤日期先後,同日抽籤者再依軍種兵科籤號順序,按國防部排定各梯次徵集訓量,分梯次安排役男入營服役。

五、注意事項:

 (一)凡有意願優先入營服役,且無延畢情形役男,務必先行提出申請含研究所8月以前可畢業者)

 (二)役男申請優先入營後欲放棄,應於110年9月30日下午5點以前至「役男入營時程申請系統/6月可畢業優先入營申請作業」,完成放棄「6月可畢業優先入營」網路申請,且當年度不得再申請優先入營,請務必審慎考量;逾申請期限不得放棄優先入營。

 (三)已接獲徵集令者,不得放棄已核准之「6月可畢業優先入營」,如有無法入營服役的原因,應符合徵兵規則第29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辦延期徵集。倘經核准延期徵集入營,亦同時廢止優先入營資格,不得異議。

(四)依兵役法第32條規定,徵兵處理包含兵籍調查、徵兵檢查、抽籤、徵集入營4項程序作業。已申請優先入營者,需經徵兵檢查體位判定為常備役體位,於抽籤後依軍種兵科及號次順序徵集入營服役。(若尚未接受徵兵檢查、抽籤者,申請後須俟完成此2項作業後,始依年次順序進行徵集作業。)

 以上申辦事項,如仍有疑義,請向直轄巿、縣(巿)政府或鄉(鎮、巿、區)公所兵役單位洽詢.

 臺南市北門區公所民政及人文課洽詢電話  :06-786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