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每人最高補助項次為2年合計4項申請之輔具項目須已超過前次申請該項輔具之補助年限,每人每2年度以合計申請4項輔具補助為限(合併醫療輔具補助項次計算)
應附文件:
(一) 1.申請人身分證及身心障礙者手冊(證明)影本、印章2.代辦人身分證影本、印章3.三個月內醫師診斷證明書4.三個月內輔具評估報告書正本5.低、中低收入戶證明6.學生證7.其他應附文件(如特製車駕照、居家無障礙設施房屋所有權狀影本)
(二) 1.申請人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影本、印章 2.代辦人身分證影本、印章 3.存摺封面影本4.收據或發票正本 5.輔具照片 6.保固書影本 7.核定公文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