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農業部113年11月11日農糧字第1131027315號公告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辦理。二、受理申請期限及時間:11月12日至11月25日止(受理為10個工作日,週一至週五,週六及週日不受理),上午8點至下午5點(中午12點至下午1點休息),逾期恕不受理。
一、依據農業部113年11月11日農糧字第1131027315號公告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辦理。
二、受理申請期限及時間:11月12日至11月25日止(受理為10個工作日,週一至週五,週六及週日不受理),上午8點至下午5點(中午12點至下午1點休息),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