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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義竹鄉公所及布袋鎮公所受理「食用玉米」113年康芮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公告,請本區區民有在嘉義縣內耕作並符合該農災申請條件農民者,於規定期限內至農地所在地公所申報,詳附件。

一、依據農業部113年11月11日農糧字第1131027315號公告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辦理。

二、受理申請期限及時間:11月12日至11月25日止(受理為10個工作日,週一至週五,週六及週日不受理),上午8點至下午5點(中午12點至下午1點休息),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