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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現正推行市有財產申請辦理冠名權利,歡迎依相關規定申請辦理

 

依「臺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冠名作業要點」規定,民間得向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以捐贈財產或自負經費興建、修繕之市有財產申請辦理冠名權利。

1.提升個人或品牌形象及社會責任。
2.捐贈財產或修繕經費可供抵稅。

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