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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開放受理申請111年度國產雜糧產銷機具與設備計畫申請案,有意者請於111年2月25日(星期五)前,將申辦案件資料函送農業局辦理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111年1月20日農糧南生字第1111155443號函辦理。
二、為輔導從事雜糧生產者,提高生產效能,擴大生產規模及經營面積,朝自動化、智慧化、省工發展,並健全雜糧產業鏈體系,自即日起農糧署南區分署受理國產雜糧產銷機具與設備申請,為利初審評選作業,請有意申請單位於111年2月25日(星期五)前,彙整申辦案件資料函送農業局憑辦。
三、檢附上開來函及旨揭計畫規範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