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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農業局修正「徵求110/111年期紅蔥頭採購加工廠商」公告1份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南區分署110年12月29日農糧南銷字第1101181716號函辦理。
二、本案修正公告事項第五項供應單位為產地之農民或農民團體,請有意願辦理之廠商向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登記收購加工,相關資格審認、補助標準及查核事項等,詳如公告附件(可逕上臺南市政府農業局網站下載申請書),並於111年1月15日前傳真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臺南市政府農業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