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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受理申請實施平均地權土地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使用土地

臺南市政府公告受理申請實施平均地權土地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使用土地,自本(104)年5月1日至5月31日止,向土地所轄區公所農業課申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