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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計畫~申請期間自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原住民族委員會「111年度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計畫」將於5月1日起開始受理申請囉!

族人只要皆符合規定即可獲得補助,並優先補助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之家庭。

一、申請人應符合資格:

    1.成年或未成年已結婚,具有行為能力之原住民。

    2.房屋所有權人或由房屋所有權人具原住民身分之配偶申請。

二、補助項目與補助金額:

    1.建構住宅:每戶補助22萬元。(以政府會計年度起始日往前推算2年)

    2.修繕住宅:每戶最高補助11萬元。(自有住宅屋齡超過7年且因老舊或設備損壞,亟待修繕)

三、受理申請期間:自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修正調整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同步)。

四、申請人應檢具文件:可逕洽房屋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索取,或至

    「臺南市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申辦業務」─「原住民」下載

     (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Default.aspx)

五、受理申請單位:戶籍所在地(房屋所在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六、注意事項:

    1.申請人戶籍應與申請補助之住宅同址。

    2.申請修繕住宅補助須核定後,請申請人逕行施工;未經核定而逕行施工或完工者,與審核作業程序 

       規定不符,應不予受理申請補助。

    3.申請人請5月1日後才可到國稅局申請到前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4.臺南市111年度每月基本工資調整為25,250元。(勞動部)

    5.臺南市111年度平均收入最低生活費為14,230元。(衛生福利部)

    6.請務必使用臺南市府110年度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計畫申請表及附件,勿延續使用舊年度作業須知及申請

       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