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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原住民經濟弱勢家庭扶助因應COVID-19疫情紓困計畫

計畫目的: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最新疫情狀況,協助本市扶養3名以上未成年子女之經濟弱勢原住民家戶,降低因疫情衝擊影響致家庭經濟受困的程度,特訂定本計畫。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承辦單位: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以下稱本府原民會);協辦單位:臺南市各區公所。

 

補助對象:

一、本市育有3名以上原住民未成年子女(民國92年7月1日後出生)之原住民低收入戶。

二、本市育有3名以上原住民未成年子女(民國92年7月1日後出生)之原住民中低收入戶。

 

實施內容:

一、本市區公所彙整育有3名以上原住民未成年子女之原住民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名單並造冊,通知民眾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二、民眾攜帶身分證、印章、本人匯款帳戶影本,至區公所填寫印領清冊,由區公所彙整後函送本府原民會。

三、本府原民會於審核無誤後,發給本市育有3名以上原住民未成年子女之原住民經濟弱勢家戶每戶3,000元急難紓困津貼。

 

執行期程:

一、計畫前置作業:110年6月21日至110年7月10日。

二、區公所造冊通知及受理申請:110年7月12日至110年7月31日。

三、區公所函報印領清冊至本府原民會審核:110年8月6日前。

四、審核撥款:本府原民會於彙整後10日內審核完畢並核撥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