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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5月機關安全維護宣導-老人防火宣導

老人面臨之火災風險

一、老人族群既是高危險的族群,也可能是用火用電頻繁的一群。因烹調取暖而常與用火用電設備相處,但一稍有不慎易生災害,卻因生理機能老化,致逃生不易。

二、 行動不便的年長者,當所穿衣物或使用之寢具,如有著火情形,可能嚴重的影響其滅火及逃生能力。而生理的受損或失能,可能影響他們採取如「停、躺、滾」的自救行動。

三、慢性疾病、失能、機能障礙或部分藥方的副作用,限制了行動及判斷能力。倘伴隨著過量飲酒,更可能產生數倍的不良影響。

四、年邁的身體,伴隨著逐漸下降的自我療癒機能,導致小燙傷卻可能致命或長期住院醫療的大麻煩。

五、 經費不足亦影響著部分老人族群,使他們使用著高危險而不安全(過時或老舊)的加熱或用電設備(器具),更無法購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加以維護汰換。

六、獨居且沒有親友協助的老人,屬於高火災風險的族群,而他們也因為生理的限制而較少參與消防演(訓)練。

七、長照機構的老人們,亦因員工人員多寡而影響是否能及時被撤離火場。而建築構造、設計、材質與內部裝修(潢)材質,以及具危險性的醫療設備器具,也增加額外的風險。


(資料來源及全文內容:內政部消防署http://www.nfa.gov.tw/main/Unit.aspx?ID=&MenuID=378&ListID=3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