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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布袋鎮公所因111年0423冰雹雨害強風造成農業災害,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同意嘉義縣布袋鎮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項目︰高粱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1年5月10日農糧字第1111010092號及農授金字第1115084536號公告辦理。
二、受理申報時間︰自111年5月11日至5月20日止,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止(假日照常受理),逾期恕不予受理。
三、救助對象為合於「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且辦理現金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短期作農產品於同產季,救助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