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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提供荔枝椿象防治方法如說明,請民眾多加利用

荔枝椿象依據發生地區可分為農業區與非農業區,處理方式概述如下:
(一)農業區(龍眼、荔枝):
1、物理防治:移除荔枝椿象卵片。
2、化學防治:
(1)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共同防治期程(已結束),使用公告核准農藥如「丁基加保扶」、「亞滅培」及「賽洛寧」,使用方法請逕自「農藥資訊服務網」(https://pesticide.baphiq.gov.tw/web/)>>【登記管理】>>【病蟲害防治】查詢
(2)配合龍眼荔枝小果期期間使用農藥「第滅寧」防治荔枝細蛾,具有併同防治荔枝椿象效果。
3、生物防治:於化學共同防治結束後,釋放平腹小蜂寄生荔枝椿象卵;釋放期間禁止使用農藥。
(二)非農業區:
1、使用環境用藥「賽洛寧」2.8%乳劑進行防;該藥劑為特殊環境用藥,需委由所在地主管核准之病媒蚊防治使用。
2、非農業區倘為公共領域或場所周邊,請由管理機關逕行防治。